广西大学、海南大学、中国农业大学、西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职业学院、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根据《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度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资助名额共139名,分别为:广西大学4名,海南大学8名,中国农业大学9名,西南大学8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8名,甘肃农业大学8名,内蒙古农业大学8名,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大学8名,吉林农业科技学院8名,恩施职业技术学院15名,辽宁职业学院11名,遵义职业技术学院11名,延安职业技术学院11名,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11名,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11名。
二、资助标准
本科生资助奖学金4000元/人,大专生资助奖学金3000元/人(广西大学本科生资助奖学金按10000元/人标准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也可以直接在中华农业科技基金会网站下载:www.casef.agri.cn),须由获得资助奖学金的学生本人填写、签名,经学校审查、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形式审查不合格者,基金会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以此扣减所在院校资助奖学金名额,请各院校严格把关。
(二)资助奖学金对象应符合《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何康农业教育奖学金管理办法》中的评选条件,且为涉农专业品学兼优的在校生。
(三)报送材料时请同时提供院校的开户名称、开户行及账号,并加盖财务章。收到资助奖学金汇款后请及时将收据寄回我会。
(四)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邮编:100125;
电话:010-59194698,010-59194457;
邮箱:casef4458@163.com。
(五)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3日。报送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