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国畜牧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根据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推广人员)奖励办法》和《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农户)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年度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及区域范围
(一)奖励县、乡(镇)优秀农技推广人员100名。奖励区域范围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奖励优秀农户100名。奖励区域范围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奖励名额行业分配
(一) 推广人员:种植业18名;畜牧业18名;农机业16名;水产业16名;农村能源业16名;农广校16名。
(二) 农户:种植业28名;畜牧业24名;农机业18名;水产业18名;农村能源业12名。
三、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委托你们依照《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推广人员)奖励办法》(附件1)和《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农户)奖励办法》(附件2),按现行业务隶属关系,分别负责组织好本行业、本系统2019年度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希望你们及时向农业农村部业务主管司局汇报有关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以使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励工作能更紧密结合农业农村部的中心工作。
四、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奖励办法的规定,重点评选那些学科技、用科技,艰苦创业、自强不息,带动乡邻共同致富的农户,避免评选行业大户。评选对象应向国家及省级贫困县倾斜。
五、在填报《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推广人员)申报表》及《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农户)申报表》过程中,各级政府、机构审核意见栏,需签署明确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字(获奖申报人和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应遵循回避原则)、加盖公章。《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推广人员)申报表》、《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农户)申报表》可在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网站(www.casef.agri.cn)下载。
六、请各单位按分配名额的120%向我会推荐候选人员,并于2019年6月5日前将评选结果和候选人员材料汇总后报送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纸质与电子版各一份)。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邮政编码: 100125 传真电话:010-59194458
邮 箱:casef4458@163.com
联系电话: 010-59194698 010-59194457